平安—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喜获保监会批准,华益律师事务所独家为该股权投资计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发表于:2008-7-21
专业服务,顺利获批
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系中国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联合中国其他保险业巨头构建的保险资金投资团队,筹资160亿元人民币,以股权投资计划的形式投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主任段爱群律师接受牵头方中国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为该股权投资计划独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段爱群律师是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高级律师,在证券、金融、公司等领域从业二十余年,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是中国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委托后,段爱群律师充分发挥其业务专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迅速对整个股权投资计划提出设计方案;凭借其过人的谈判和组织协调能力,代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整个股权投资计划与第一大股东中国铁道部就有关入股事宜进行谈判,于2007年12月27日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组织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各家发起人进行谈判,协调各方利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保监会提交成立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的请示,于2008年6月12日顺利获得保监会的批准,为股权投资计划赢得了合法地位,取得了整个股权投资计划第一阶段的胜利。
专业设计,力争共赢
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投资规模非常巨大,相关各方的关系非常复杂,不但涉及到参与股权投资计划的各大保险公司自身的利益问题,同时也关系到160亿保险资金的安全运用问题,如何设计出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让各投资方方满意的投资回报方案,绝对是个挑战。
段爱群律师经过慎密考虑和全面谈判,在严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平的利益分配原则,设计出了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框架。在该股权投资计划设计中,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募集资金160亿元人民币,投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占总股份13.93%,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受益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参与认购人和受益人,中国建设银行作为托管人,国家开发银行作为独立监督人。
京沪高铁,增速中国经济发展
京沪高速铁路是《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投资规模最大、技术含量最高的一项工程,也是我国第一条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高速铁路,工程总投资额超过2000亿元,规模仅次于长江三峡工程。京沪高铁全长1318公里,全线按最高时速350公里、设计运行时速300公里,共设置北京、天津、南京、上海等21个客运车站。京沪高铁预计2010年投入运营,届时,北京到上海直达只需5小时,年单方向输送旅客8000余万人,将比目前京沪铁路上每小时平均130公里的动车组缩短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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