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展了关于“李庄案件”的警示教育交流活动
                              发表于:2010-6-3

    近日,我所根据浦东新区司法局《关于在浦东新区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认真汲取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全体律师在事务所大会议室,就树立正确的律师执业理念,提高律师全面素质、诚信执业、规范执业等展开了充分的交流学习,并总结为如下一文。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华益所关于“李庄案”警示教育的学习总结

    今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李庄律师执业证书。“李庄案”是一起律师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为认真汲取“李庄案”的深刻教训,引导全所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华益律师事务所对浦东新区司法局下发的文件开展了全所学习活动,通过主题宣讲、讨论交流、撰写心得等多种方式,使全所律师对“李庄案”的警示教育作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事务所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

一、充分认识李庄违法违纪的问题实质和危害

    李庄从一名执业律师变成违法犯罪分子,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其在执业理念上背弃了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在执业行为上违反了法律对律师执业的基本规范,在执业操守上违背了律师应当具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李庄案”危害很大,教训深刻。李庄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华益所全体律师一定要坚决反对李庄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领导下,我国律师制度日益完善,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律师的职能作用日益显著。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是我国法制建设道路上一只重要力量。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李庄案”虽属个案,但其所反映出的问题,在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有一定的共性,值得深思。我们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应当自觉做到严格依法、诚信、尽职执业。

    第一,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全所律师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第二,要严格依法诚信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诚信履行职责,是律师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以人为本、执业为民在律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更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津为准绳;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第三,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全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珍视工作信誉,正确处理维护大局和办理业务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切实发挥事务所自律管理和监督作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在事务所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通过披露李庄违法犯罪事实真相,组织全所律师深入剖析李庄违法犯罪的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通过学习和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全所律师的宪法观念和严格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提高律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所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纪律观念,努力在执业活动中自觉坚持严格依法、诚信执业,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第二,健全制度,完善律师事务所规范。充分发挥好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作用。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要切实承担起对本所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人员管理、业务管理、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堵塞律师事务所在案件管理、业务质量、收费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大力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律师从事诉讼业务有关执业规范,进一步规范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收费、出庭等环节的执业行为。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健全党的组织,完善党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第三,坚持正面教育,弘扬行业正气。在开展警示教育中,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全所律师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重在引导全所律师充分认清“李庄案”的危害,提高思想认识。要发挥好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政治保障作用,引领全所律师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和有效查摆、整改。同时,继续发扬华益所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优良传统,以大灾大难时的爱心捐助以及平日里的结对帮困等活动,感召全所律师更好的负担起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在上海市及浦东新区两级司法局的领导下,华益所一定认真做好各项组织推动工作,狠抓落实。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意见的安排,华益所将按照“动员部署、学习讨论、整改提高”三个阶段,重点围绕“加强学习、深入讨论、认真查改、健全制度”四个方面来开展。加强事务所制度建设,加强事务所组织领导,把开展警示教育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规范律师业务活动规范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保证警示教育扎实有效开展,保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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